被拐賣後,我覺醒了

第1章

字數:3859

發佈時間:2024-12-24 15:26:22

我被摁在豬圈裡的時候,意識覺醒了!


我是一本書的女主。


親爸京圈太子爺,親媽當紅影後。


我剛出生,就被媽媽的情敵偷去賣掉。


媽媽抑鬱而終,到死都沒原諒爸爸。


我要逃!


要去救媽媽!


1


「吃,你吃啊!」


王大勇揪住我的頭發,將我的頭重重地摁入豬食盆裡。


他逼著我吃豬食!


我一旦掙扎,就會換來他的狠狠掌摑。


我又小又瘦,力量上根本不是他的對手。


長久被欺壓,我已經被打怕了。


為了不被打,我隻能配合他們做遊戲……再想盡辦法讓「遊戲」早點結束。


「哈哈哈,大哥,你看她吃豬食的樣子是不是很搞笑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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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智是一個傻子,伸手狠戳一下我的腦門,說道:「阿媽說,大妞是被賣來給咱倆當媳婦兒的,隨便我們玩。弟弟,你再讓她吃豬食,看她吃豬食,比看豬吃好玩!嘿嘿嘿……」


我剛喘出一口氣,就又被王大勇摁回豬食盆中。


半糠半水混合著爛菜葉的豬食,讓我呼吸不過來。


感覺快窒息的那一刻,我不由得想,既然活著那麼難,那死掉也是一種解脫。


我真的受夠了嗚嗚……


然而一念方起,我的腦海裡出現一本書——


整本書的故事都注入我的腦海中。


仿佛一瞬間,我已經親身經歷過那些事情。


不容我抗拒,也不容我忘記!


2


原來,我是一本救贖甜寵小說的女主!


親爸京圈大佬,親媽當紅影後。


我剛出生,就被媽媽的情敵偷走賣掉!


在我被賣掉的第七年,媽媽抑鬱而終,到死都沒原諒爸爸。


爸爸滿懷痛苦和內疚,一直在尋找我。


在書中,我 23 歲那一年,和男主蘇御深參加一個商業宴會,因長相跟媽媽極其相似,得以父女相認。


在與我相認之後,爸爸將家產都轉移給我,又查出罪魁禍首,讓她得到應有的懲罰,就悄然自殺,說他終於有臉面去找媽媽了。


我永失至親!


如今,我六歲多。


距離媽媽抑鬱而終,還有半年。


我猛地捏緊拳頭,滿心隻剩下一個強烈的念頭:我不能死!


我要逃!


要去救媽媽!


3


「阿勇哥哥……」


在王大勇揪著我的頭發起來,讓我喘口氣的時候,我連忙抓緊機會。


「你們餓了吧?我給你們做面餅吃!」


「面餅好吃!」傻子王大智擦了擦流出來的口水。


大王勇也一臉饞樣兒。


「可是阿爸阿媽回來會罵我們……」


「我就說是我吃的,全是我吃的!」


王大勇心動了,也相信了。


他終於松開手,放過我。


「阿勇哥哥,村西的光頭爺爺家,正在打小西瓜,你們可以先去吃點,吃完回來就能吃上面餅了。」


「小啞巴家?」王大勇轉過頭,拉上他的傻哥哥:「走,我們先去吃小西瓜!」


小西瓜比大人的拳頭大一些,是破開取西瓜籽,晾幹的西瓜籽拿去賣的。


西瓜肉是白色的,微甜。


來吃小西瓜的人,不能吃西瓜籽,吃完還要收拾西瓜籽倒進桶裡。


他們去吃瓜,短時間內回不來。


我去水井邊打水洗澡,換一套幹淨的衣服。


過陣子是中秋節,阿爸去城裡買回來小半袋面粉,想留到中秋節做月餅。


我用最快的速度開始做面餅。


我想逃跑,首先就得吃飽。


面餅做好一個,我就吃一個!


邊做邊吃!


4


以往做什麼好吃的,我都不敢吃。


因為會被打。


我隻能乞討一般,他們給我,我才能吃。


曾經我想不通,都是孩子,為什麼我就要一天天幹活,還吃不飽,兩個哥哥欺負我,爸媽還從來都不管?


村裡人說:「老王家從哪兒買來的閨女吧?漂亮得跟電視上的洋娃娃似的,瞧這小丫頭越長越水靈,肯定不是他們生的,也不是他們親戚家的。」


我人小,一直以為他們隻是重男輕女。


不料,我還真是他們買來的。


買來給他們的兩個兒子將來當媳婦兒的。


自從我的腦海裡有那本書的內容之後,知道了好多事情。


仿佛一時之間「成長」起來。


我很幸慶那兄弟倆如今才八歲,除了偶爾頑劣地欺負我,還沒有對我做出無法挽回的傷害……


5


三張面餅下肚,我吃得很飽。


煎熟的面餅隻剩下十張。


我去菜園子摘了荷葉,包住四張面餅藏到菜園子裡。


又從菜園子裡摘了兩串巴豆。


聽說這是一種中藥,巴豆可以拿去賣,村長家常年收購。


但是正常人吃了,會拉肚子。


為了不被發現,我將巴豆煮水,再將巴豆拿去菜園子埋到土裡。


我用那些巴豆水來做剩餘的面餅,一共有十九張。


這時候,王大智兄弟倆回來了。


我讓他們一人吃三張沒有巴豆水的面餅。


「剩下的先別吃,等阿爸阿媽回來一起吃。不然,他們不會相信我一個人能吃那麼多,到時候連你們一起打……」


兄弟倆聞言,忍住了還沒吃夠的饞勁兒。


此時,日落西頭。


沒多久,他們幹完活回來了。


如我承諾的那樣,我說是我自己一個人吃的,大哥二哥一張餅都沒有吃!


其實,他們夫婦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。


但是,他們也隻打我,舍不得打他們的親生兒子。


因為我把面粉造完了,所以,被他們罰睡在廚房裡。


每回他們懲罰我,都是讓我夜裡一個人睡在又破又潮又黑的廚房裡。


而這,才是我故意惹怒他們的真正「目的」。


晚上的時候,他們煮一鍋菜湯,一家四口和和美美地坐在一起吃面餅。


而我在策劃著逃跑。


6


吃完面餅,一到晚上,他們開始肚子疼,拉稀。


在他們輪番出門、其間一個人都沒有在家的時候,我跑進主屋,將藏在炕下一個洞裡用布包著的錢拿走。


這是阿媽藏的錢,一共有三百多。


我全拿了!


要逃走,就必須成功!


否則更加悲慘的命運會等著我!


在書裡,我十三歲的時候,差點兒被他們兄弟倆玷汙,留下一生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。


後來,我經歷千難萬險,終於逃出魔窟,遇到男主——


如今,我提前覺醒,得知劇情。


我一定要勇敢地逃走!


7


一整夜,他們跑去拉稀了六七次。


其間,我也犯困過。


一困,我就用尖尖的小木柴狠狠地扎自己的Ŧų⁻手。


手被扎得流血,很疼。


但是,我很清醒。


隔壁家的公雞,開始打鳴。


這是早晨三點多鍾。


此時,他們四人終於消停,身體也極度疲倦,睡得死沉。


這一天,他們誰都不會一大早起來。


這一天,他們一定會睡到日上三竿。


而我逃跑的時機,到了!


8


我就著月光,進入菜園子,翻出我藏的面餅。


我帶著錢和面餅,開始逃跑ƭüₜ之路。


這裡是一個偏僻的山村。


如果靠我這雙小短腿走出去,那簡直就是做白日夢!


月光之下,我直奔村長家。


村長家是做收購的,收購村裡的辣椒、芝麻、蔬菜、小西瓜等。


每天凌晨三四點,他們就會開始裝車。


車子是那種老式柴油三輪車。


在書裡,我長大後,也是躲上車逃走的。


如今我還小,更好藏匿。


我趁著他們搬貨不注意的時候,就爬上車,將裝筐的貨物推開一些。


我躲在一堆蔬菜筐的斜角落,小小的身子蜷縮著,蔬菜筐上上下下之間,堆成一個倒三角,給我容身,為我遮掩。


東西一層層地疊加,堆積。


但是沒關系。這車的兩側是欄杆和網狀包裹,是透氣的。


我等了好些時間,車子終於啟動。


9


到城裡的時候,車子停下。


四周傳來一陣陣吆喝聲,很嘈雜。


東西就快搬到我面前的時候,我瞅準合適的時機鑽了出去。


但是……一個大人看到了我。


我連忙彎下腰,伸出手拖蔬菜筐,假裝幫忙搬東西。


「誰家小孩?快下來!」他伸手把我拎下車。


我連忙鑽到一堆貨物的後面,趁著沒人注意時,按照腦海裡「我」經歷過的,快速跑去停著一排排等候載客的摩託車的路邊。


開摩託車載客的有男人,也有女人。


我拿著提前準備好的零錢,找了一個女司機,把錢給她:「我爸爸在汽車東站等我,阿姨,麻煩你送我過去。」


女人笑說:「你這麼個小毛孩,你爸爸也不怕你被人賣了!」


「不會的,我爸爸可是警察!」


那女人一笑,沒再說什麼。


她抱著我上車,讓我坐在她的身後抱著她。


到汽車站之後,摩託車一停,我抬頭衝著前方大聲喊道:「爸爸,我在這兒!」


那女人見狀,把我抱下車。


天還沒有完全亮開,我已經成功地進入汽車站。


按照書裡「我」的經歷,我要先找到去省城的汽車。


又去省城的火車站,坐火車去京城。


這是「我」原本策劃的逃跑路線。


但是,事實上,書裡那個開始書寫時就已經十三歲的「我」,隻坐上去省城的汽車。


最後,她還跳車,上了男主的車。


可以說,從這裡開始,我就要靠「自己」了。


我還小,沒讀過書,不識字。


隻能到處看看,聽四周的人聊天。


終於,我看到一個大叔帶著一家子,他說道:「等回了奉城,爸爸給你們買最好吃的蛋糕!」


那個省城,就叫奉城!


我在汽車站的小賣店裡買一大袋子零食,找機會跟他們家的兩個小妹妹聊天。


我故意誤導他們,讓他們以為我也是跟著家人去省城的。


後來,過安檢的時候,我跟著他們一起過安檢。


而安檢的阿姨,以為我也是他們家的孩子。


當日下午,我經過一些小波折,順利地坐上前往京城的火車。


我終於——


逃出生天!!


10


去京城的火車,要坐三天兩夜。


火車裡躺的、坐的、站的,滿滿當當的人。


像我這樣的小孩兒,有大人帶著,是免票的。


我運氣不錯,找到鄰座兩戶都帶著小孩的人家。


我又去買了很多零食,分給那幾個小孩,和他們邊吃邊聊。


我誇大的漂亮,帥氣;誇小的可愛,乖巧。


我叫他們的父母叔叔阿姨。


所以,他們各自以為我是「對方」家裡的小孩兒。


雖然我利用他們,但是,我對他們沒有惡意,也不會對他們造成什麼傷害。


三天兩夜過去,火車抵達京城。


我跟著他們一起出站。


每個從火車上下來的人,都透著疲憊,除了關注自己和家人,再沒有精力去關注別人。


火車站外,大公路上有各式各樣的大汽車,有高大漂亮的建築物,還有衣著光鮮好看的人群……


這是一個繁華得跟我所在的山村不像是同一個世界的城市。


我的爸爸媽媽,就在這座城市裡。


書裡「我」和爸爸重逢時,媽媽已經過世多年。


如今,我隻能根據「我」擁有的一些記憶,先去找到爸爸,讓他帶我去找媽媽。


「媽媽,您不要死,一定要等我去找您!」


11


在火車站外有很多出租車。


我排隊,坐上其中一輛。


司機是一個胖大叔,看到我就「咦」一聲,詫異地問道:「小姑娘,你一個人?」


「嗯。」我不慌不忙地說道,「您送我到家就行。」


司機笑一下:「你家住哪裡?」


我說道:「頤星都 3 號別墅。」


這是「我」記憶裡爸爸的「家」。


「什麼?」胖大叔司機一臉迷茫,看著我問道,「什麼都?在哪個區?」


我撓撓頭。


什麼區?


「頤星都。」我想了想,說道,「頤和園的頤,星星的星,都市的都。」


我不識字。


但是,在「我」的記憶裡,她有一次車壞了,臨時打車,這麼跟司機說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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