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大宅院裡丫鬟分三等。 一等主內閣,二等管內院,而三等,便隻能在院裡做些雜事。 我便是夫人身邊的三等丫鬟。 三等丫鬟有衣穿,有床睡,每月還有月例半兩。 我十分知足,盤算著攢夠銀子便贖身歸家。 可後來,少爺大了。 夫人說,要抬我做個通房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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